何為藝人 ? 說穿了就是活動式廣告機 ! 所以若了解演藝圈
賺錢的對象與其相對關係鏈  
也許想前往藝文界會更順利 ! 
 舉例來說 : 電視台製作節目播放拼收視率 = 廣告影響
力 = 商品銷售利益 = 商品成本+廣告成本+穫利空間  所以當活動式廣告
機  --->
其敷衍出廣告效力 ---> 商品銷售利潤量  ---> 能支付的
廣告成本值 ---> 藝人搶食
大餅  故藝人將自己廣告影響力商品賣來賺取廠商的錢  總結 : 商品銷售的同時必會產生成本和利潤.也就是說藝人這件商品的成本為何 ? 學習表演(演技.唱功.主持 ... 等 ) + 置裝與保養形象廣告(模特兒卡.CD唱片.戲劇角
色.書報雜誌.知名度... 等) 


羊毛出在羊身上 . 別傻了 ! 沒利益 ! 誰買單 ? 當藝人就要換個
老闆的頭腦與認知 .


其它都是藝人要賺錢的工具 . 試想有誰會免費將賺錢的工具 .
白送或借人使用不收費 !


開計程車賺錢還要自己 . 買車或租車才有機會 . 去載客賺錢呢 !

 

所以要放正自己的心態.當藝人就是在當自己的老闆.把自己當商品在賣.因此想往演藝圈發展必需要比一般的工作更犧牲前期未
紅的利益(金錢.時間.形象.健康.配合度...等不一).相信大家都耳
熟能聞韓國藝人在未紅前的辛酸.當然在二岸三地的演藝圈.比
較不黑心的就只有台灣.但偏偏就只有台灣想往演藝圈發展的新人.只想要別人給予金錢.包裝與學習演藝圈的工作技能 ... 但有
試問自己的條件有好到別人抱一堆資金投資自己嗎?能夠讓人
投資自己不用許久的時間就開始回收資金嗎?別人能一系爆紅
到出道.那也是別人有一定的知名度或某些特點.能讓人用錢砸
出穫利的空間且也快回收.(台灣商人是出名的見視短利 ...所以
 ...不能在說點到為止 ... )

換個角度想.自己為何想往演藝發展.不就是賺錢很快嗎?既然如
此!那就要了解自己有沒有基本工能去承接.一分耕耘.一分收獲.
能無意踩到爆紅的機會點還是少數!所以務實點.相信機會自然就來臨!當自己願主動攜牲前期利益來學習演藝圈工作能力.方可走的長又久!

故以上的狀況都能理解與接受.在去找各大電視台的演訓班.或知名的經紀公司洽談合作與學習方案極可.若只是想玩票性質.可找很多臨演機會的小公司玩玩.但就別望想當主!.配角.因您有心.可別
人可賭不起萬一失敗資金成本是誰負擔.當然若您自己出資就令當別論!


文章出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0120512046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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